中国官职等级表
1、清朝官制(总表)文京内官 武京内官 武京外官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官职古今对照实战中,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
2、知府与以下官职:知府是一府之长,相当于现代的市长。同知、通判是知府的副手。知州是州的行政长官,而知县则是一县的行政长官。县丞、主薄是知县的助手,而典史则负责一县的监察事务。 巡检:巡检是最基层的官员,通常负责某一地区的治安等事务。这一官职体系反映了中国古代衙门中的层级制度。
3、分别是: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我国公安局官职的等级是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4、中国古代官员的等级制度是非常复杂的,通常按照官职的高低来划分,官员的等级从高到低可以分为九品、五品、三品等等。以下是中国古代官员等级制度的一般框架:九品官员(从高到低):一品:如宰相、太师、司徒等高级官员。二品:如各部尚书、宗室成员的封号等。三品:如地方巡抚、大学士等。
5、官职等级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中国行政等级一览表
一级正国级: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级副国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三级正部级:中央各部委一把手、省委书记、省长、个别国企一把手。 四级副部级:中央各部委副职、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等。 五级正厅级:中央部委中层负陆旁神责人、各省直部门一把手市委书记等。
行政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厅(局、司)级、正厅(局、司)级、副部级、正部级、副国家级、正国家级。 各省(直辖市)的省委书记、省长为正部级。 各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为副部级。
法律分析:(1)中国行政级别采用五级行政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2)国家部委:国家部委(委、部、总局)是正部级。省直机关: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是正部级。省直机关(委、厅)是正厅级。市直机关:地级市、州和直辖市的区是正厅级。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等。省部级正职: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等,如中联部部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干部等。
现任国家干部级别一览表
1、以下是中央职位级别一览表: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2、国家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这是国家最高级别的领导职务,统筹全局、把握国家发展方向。
3、正国级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干部级别顺序
由大到小的正常顺序: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省下面设厅(局),厅(局)下面设处(相当于县级),处下面设科(相当于乡级);县下面也设局,但那个局相当于乡级了,局下面设股(有些地方把其叫作科)就更小了。
是这个顺序,再往上是部,部的上面是国家级。厅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
一般情况下,大小顺序是按照:部级(省、直辖市)、副部级(副省、直属局)、司局级(地、厅)、副司局级(副厅)、处级(县)、科级 排列的。 一般情况下,干部的职务和级别是相对应的,比如某县的正县长就是县处级。但也有例外,某县正县长的职务是县长,但他可能是副市级。
在小学,班干部包括大队长、中队长、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劳动委员、文艺委员、小组长、科代表。
干部级别排序从小到大具体介绍如下: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乡科级副职、乡科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厅局级正职、省部级副职、省部级正职、国家级副职、国家级正职。
在行政级别体系中,这些职位的顺序从低到高排列为:科长、处长。以下是具体分析:科长:科长是科级干部的正职,位于行政级别体系的较低层次。科级正职对应乡级正职,负责综合管理的非领导职务如主任科员。处长:处长是处级干部的正职,位于科级之上,是科长的上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