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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国家级正职(国家级正职排名)

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1、干部级别划分 职务10级: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职级13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2、一级正国级: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级副国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三级正部级:中央各部委一把手、省委书记、省长、个别国企一把手。 四级副部级:中央各部委副职、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等。 五级正厅级:中央部委中层负陆旁神责人、各省直部门一把手市委书记等。

3、正国级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4、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地厅级正职(五级干部)。地厅级副职(六级干部)。县处级正职(七级干部)。县处级副职(八级干部)。乡科级正职(九级干部)。乡科级副职(十级干部)。

5、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国家级正职: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家级副职:中央政治局委员、纪委书记、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6、中国国家干部级别主要分为领导职务和职级两类,具体如下:领导职务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等。

干部级别顺序

1、由大到小的正常顺序: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省下面设厅(局),厅(局)下面设处(相当于县级),处下面设科(相当于乡级);县下面也设局,但那个局相当于乡级了,局下面设股(有些地方把其叫作科)就更小了。

2、是这个顺序,再往上是部,部的上面是国家级。厅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

3、一般情况下,大小顺序是按照:部级(省、直辖市)、副部级(副省、直属局)、司局级(地、厅)、副司局级(副厅)、处级(县)、科级 排列的。 一般情况下,干部的职务和级别是相对应的,比如某县的正县长就是县处级。但也有例外,某县正县长的职务是县长,但他可能是副市级。

4、在小学,班干部包括大队长、中队长、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劳动委员、文艺委员、小组长、科代表。

5、正处级是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之一,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十七条中的“县处级正职”、“调研员”就是正处级。一般,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地级市区区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县级市市长,中共省纪委室副主任、市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为正处级。

国家级正职包括哪些职务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应根据宪法、相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进行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法律分析: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除换届前后外一般都是同一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3、国家级正职。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国家级副职。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省部级正职。

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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