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三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1、组织机构。中共九大、十大取消了书记处。1980年2月28日,中共 十一届五中全会又决定设立书记处。中共十三大党章修正案规定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 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 书记处由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组成。
2、中央书记处成立的确切时间,现在已无据可考。中央红军长征离开中央苏区时,因将装文件的担子挑错了,中共中央的会议记录、中共中央向共产国际的报告,都留在苏区,后被烧毁,不留片纸。
3、党的第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均有关于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的任务。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然而,党的第第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