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办公室:负责全局工作指令的传达以及机关的文秘、档案、人事、会务、电子政务、接待、后勤和财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会议记录,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措施。
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是区政府直接管辖下的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专门承担行政职能,致力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全面工作。以下是该单位的详细介绍:成立时间与背景: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7月16日,其前身为瓯海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简称:该机构简称为“区新居民局”。
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点:政策执行与制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和协调本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的全面贯彻和执行。
居住在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温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温州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贯彻执行与法律实施相关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起草相关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管理劳动教养与社区矫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同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及考核。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对符合执业条件的,做出准予执业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对不符合执业条件的,作出不准予执业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
到8000元。温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该市的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等事宜,该机构工资为3000到8000元,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
包括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安监局、经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政府机构。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等开发区和指挥部。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分局等专业机构。档案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政治组织。
温州市审计局内设机构
1、温州市审计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会议,起草文件,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分配审计任务,协调业务处室审计事项,承担行政后勤、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以及与审计学会的联络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2、金融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审计:负责金融、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审计,专项资金、基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协调落实区管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科:机关与事业单位审计:审计与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机关、法院、检察院等的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以及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
3、审计局内部设置的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法规司(或法规处)等多个部门。具体机构如下:办公厅:负责审计局日常办公事务,包括文件流转、会议组织等。政策研究室:负责审计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审计工作提供政策指导。法规司(或法规处):负责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应用,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
温州市规划局内设机构
1、温州市规划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七个主要职能处室和一个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包括协调、督查、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管理财务、会务、保密、文档、信访、安全及后勤服务。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事务。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考核、计划生育、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建筑业处:制定建筑业发展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和资质管理。 城乡建设处: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和村镇建设,城市地下空间管理,以及农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协调。
3、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办公室 负责行政事务、文电处理、宣传、信访、信息管理等工作。 协调内外部联络,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 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
4、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职能处室: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协调、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材料,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督办建议提案,进行工作考核。组织环境宣传教育,处理紧急和重大信访。管理财务和后勤安全工作。人事处:管理机构编制和人事,负责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监督。